经济管理学院接收免试攻读2023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
一、申请条件
1.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。
2.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,学习成绩优秀;身心健康,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;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和较强的创新潜质,申请攻读专业学位应具有较强的职业导向和职业胜任力基础。
3.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研究潜质突出、学习成绩优异、外语成绩好的考生。
二、接收专业
接收专业与本科所读专业相近。
接收专业:
学术型:管理科学与工程、工商管理、应用经济学、会计学。
专业型:工业工程与管理、会计硕士(只接受本科为会计学、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业的学生)、金融硕士。
三、接收程序
(一)第一阶段
1、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9月2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( ),注册填报相关信息。
2、学院9月21日对系统申请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,发出复试通知。
3、9月22日-9月23日组织远程面试(面试内容包含英语、专业知识、综合素质测试)。
4、拟录取的所有推免考生(含本校内推免生)请于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开通当天15点前(逾期视为放弃资格)填写报名志愿并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。
(二)第二阶段
如果第一阶段未录取满则组织第二阶段录取工作,若第一阶段录取名额已满,不再组织第二阶段录取工作。
1、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平台开放当天填写报名志愿。(约28日)
2、学院查看推免生信息,学院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。
3、教育部推免系统平台开放后两日内组织复试(约9月28日-9月30日)
(三)注意: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开通后,申请人均需在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,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。
联系电话:0532-86983292 程老师